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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社会中有恶人为恶,是有知识的人的责任。免得真主的刑罚降临时,很多人受到连累。
真主说:“在你们之前逝去的各世代中,有德者为何不禁止众人在地方上作恶?但他们中我所拯救的少数人除外。不义的人们追随他们所享受的豪华生活。他们是犯罪的人。只要那些市镇的居民是善良的,你的主就绝不会强制地毁灭他们。”[11:116-117]
任何一个城市,若彼此能保持公正,真主必不因其妄信假主而加以酷刑。
不论哪个国家,哪个民族,若在行为上循规蹈矩,而在信仰宗教上有背理的情事,那末,真主必不因此惩治他们。反之,若信仰正确而在行为上失去端正,恐怕那个地方的人要遭奇祸了。国家不因人民的迷信而沦亡,而因不守人道陷于消沉。(王静斋阿訇引用阿里译解)
上述经文中的ظلم,学者们译为‘背义’、‘迷信’等等…多数解为信仰上的错误而言。但此字意义很宽泛,或是对主所犯的错误,这是信仰上的错误;也或是对人所犯的错误,如损害了他人的权利;也或是对自己所犯的错误,这与他人无关,只是损害自己。
总之,上述经文的意思,是说真主的惩罚没有不公平的,祂毁灭然后城镇的居民,必是因为他们腐败与作恶,如果行为端正,也必不因此而即施行毁灭。真主的惩罚公正不偏,决不因局部人的罪恶而牵累全体,除非有知识、有能力阻止的人,不加以制止罪恶时。
穆圣(愿主福安之)说:“凭掌握我生命的主起誓,你们一定要命人行善,一定要止人罪恶,否则,真主必定很快降刑罚于你们,到那时,你们求祂,祂不应答。”[提尔密兹]
宰乃布宾特哲哈实传述:我问主的使者:“我们中有善良的人,难道我们还会遭受毁灭性的灾难吗?”使者说:“是的,如果罪恶充斥时。”[布哈里]
所以,有知识的人,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,要命人们行善,制止人们作恶,以免真主的惩罚降临。(真主至知)